第一篇 中国建筑史
绪 言
本篇所讲述的中国建筑历史,主要是就其艺术方面进行的观察,而不是以其材料构造为主进行的土木方面的观察,是按照时间顺序,阐述有关中国艺术的一般概念。我们现在使用的“艺术”这个词,与英语的Art,德语的Kunst,法语的Beauxarts 意思相同,一般是指雕刻、绘画、建筑等造型艺术,从广义上解释,还网罗有诗歌、音乐、舞蹈等技艺在内。中国自古没有和Art 之意相同的词汇,但很早就有了“艺”这个字,并有孔子的弟子七十二人精通六艺之说。所谓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礼包括从制度律令、宗庙祭祀到冠婚丧葬等仪尸是一种技艺,大多并非所谓的艺术。乐包括音乐、舞蹈、雅乐,大多伴随祭典仪尸当然属于所谓的艺术。射指射术,御是马术一类的身体技能,这些也并非所谓的艺术。书是中国特有的技术,从广义上解释,其在某种程度上与绘画相通,是堂堂正正的艺术。书写文字到底是不是所谓的艺术,这个问题虽曾引起争论,但将其认定为艺术应该没有问题。数即是算术,这是一种技能,也并非所谓的艺术。总之,中国所谓的艺,比我们现今所说的艺术范围更为广泛,大体是指作为绅士或有识之士应该具备的一种素养,而并非指特殊的艺术。
那么中国就不存在所谓的专门艺术吗?不然!专门艺术是作为另外一种特殊的东西存在的,如金石,如绘画。雕刻实际上包含在金石之中,建筑历来被作为木工工作的一部分而不被尊重,而各种美术工艺事实上则长期被包含在金石之内。中国所谓的金石,比如金属类的有铜制祭祀用具、饮食器皿、古钱、兵器、文具、装身饰物、铸造雕像等,石质类的有碑、碣、各种石雕、玉器、砖瓦等。中国人自古尊重金石,但与其说尊重其本身的艺术价值,不如说是尊重其作为古董的价值。也就是说,书画金石的学术只是一种考古学的艺术,或者应该称之为艺术的考古学。为此,中国固有的艺术论必然要以书画金石为本。最近有一位名叫弗格森(JohnColvin Ferguson) 的美国人就持此见地论述中国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见解颇为有趣,但是和我本人要在这里讲述的建筑问题相去甚远。建筑也是一门艺术,但在中国,雕刻和绘画与金石最为接近,建筑则是独树一帜的。因此我认为在论述中国建筑史时,对金石既没有必要深入阐述,也不能完全置之不理,特别是在考察古代建筑的时候,总要或多或少地与金石相伴,以期能相互参照。
建筑这门学术,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自古都不大受重视,相反在欧洲则备受重视,因此建筑的研究方法在欧洲得以迅速发展。我在论述中国建筑时援用了欧洲进步的研究方法,不过在说明中国式特殊建筑时,还需要有特殊的准备。在这种特殊准备方面,欧洲人有着很多不足之处。我本人的研究方法是不限于以书画金石为本的古老中国方尸但又充分尊重书画金石,力求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因此我在此要讲述的建筑史,特别是在古代建筑史中常会见到一些书画金石的影子。
中国建筑史涉及范围很广,详细讲述需要众多时日。现在要求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实在勉强,不要说尽道原委之难,即便是仅得要领亦属不易。我只是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力求叙述得通俗易懂,但难免会涉及某些专业问题,出现一些深奥费解的言辞。这一点谨请诸位读者予以谅解。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中国建筑的定位
中国建筑在世界建筑界中居于何位?如果按世界古今建筑大致分为东西两派的说法,自然是属于东洋建筑。“东洋”一词,本来是以欧洲为本的命名,近东、远东之称均以距欧洲远近而定。而从建筑的角度来看,东洋亦有三大系统并存。
这三大系统,一是中国系,二是印度系,三是教系。这三大系统各有自己的特色发展,并逐渐扩展到亚洲大陆全域、非洲北半部以及欧洲的部分区域和南洋的部分区域。可以说在东半球范围之内,除了欧洲的大部分地区之外,其余都是属于东洋建筑的领域。
中国系建筑由汉民族所创,以中国本土为中心,南至安南、交趾1,北及蒙古,西抵新疆,东含日本,地域之广,达1200 余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5 亿,占世界总人口的30%。其艺术在幽深难测的古代历史中诞生并发展,保持着古时的风貌,迄今连绵不断,并在世界建筑界大放异采,实在是令人惊叹。
印度系的艺术始源于印度五河地区, 在印度河、恒河沃野发达并逐渐扩展到印度、后印度(除安南、交趾以外)的东印度诸岛的大部分地区,面积达830 余万平方公里,人口约为3 亿5 千万,相当于世界人口的20%。印度艺术的起源亦极为悠远,性质亦极为特殊,但是自教传入之后,远古的风貌就几乎不复存在了。
教系的艺术起源于,随着教的勃兴而迅速传遍各地,领域之广堪称世界第一。亚洲没有教痕迹的地方仅是西伯利亚的大部分和日本。非洲
1 现越南北部、中部和中国广西的一部分。
尚未受教侵入的地区仅有南部和中部的一小部分。在欧洲,俄罗斯南部及巴尔干半岛的一隅,影响迄今犹存。教曾经在西班牙繁荣,在西西里岛扎根,所覆盖区域的精确数字不得而知,但至少有4500 余万平方公里,人口恐怕也有过达到3 亿的时代。但是教艺术现在却有些不振,就连曾经极其隆盛的巴格达文化和莫卧儿王朝时的艺术,现在剩下的也只不过是些残迹而已。东洋的三大艺术中,至今仍然生机盎然且傲视世界的只有中国艺术了。印度艺术随着国土的消亡而衰颓,教艺术也是伴随着国土的衰亡而陷入不振。中国艺术有不少值得观赏的地番其最高潮时代的作品不乏冠绝世界的优秀作品,这已是世界公认的事实。近来欧美的学者都把目光一齐转向了中国艺术,从考古学的角度、从文学史的角度、从艺术的角度以及其他领域开始精心研究中国的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艺术是何时产生的?又是如何发达的?这是个难题。产生的年代是在多少万年前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产生的地点也将是个永久的谜团,发生的经过也仍是个未知数。不过,中国艺术是独自生成的,不是从其他国家传习来的。有学者认为中国国民及汉族人种的发祥地是在西亚地区,主张中国艺术远受巴比伦、亚述传统的影响;也有人说中国艺术带有迈锡尼式的性质,对这些研究观点的评说姑且留待日后。但汉人所创建的所谓中国艺术的确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特色,就像每个人直觉感到的那种全然不同于欧美的趣味,同属东洋却又相异于印度系,与教系也是大相径庭。要想说明这种奇异的特色十分困难,但我要在以下篇幅中逐一尝试。对中国艺术价值的认识,世人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我则认为中国艺术有其伟大的气魄和不可捉摸的技能。
第二节 外国人眼中的中国建筑
自古以来有关中国建筑的研究就不够完善。中国人自己并没有把建筑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因此相关的文献相当匮乏。据我所知,仅有宋代编纂的《营造法式》、明代著本《天工开物》以及近代出版的数种图书而已,并且这些书都深奥难解,与今日的科学系统相去甚远,不能不让人抱有隔靴搔痒之憾。欧美学者开始注意中国建筑的历史大概不过百年。近来研究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仍然是既幼稚又不得要领。为什么对中国建筑的研究会如此地推而不前,究其原因有很多,试例举几条如下。
第一,欧美人一开始就没有把中国放在眼里,对其建筑更是低估, 完全没有想去深入研究的态度。
第二,欧美人不谙中国内地实情,仅仅在沿海的一些地区看到少数的建筑例子,便认定那是些在形式上、手法上、趣味上都相悖于欧美建筑,只是些走板走调的奇怪产物,故而一笑了之。
第三,欧美人不通中国历史。他们见到了建筑本身,却因不明其历史含义而引不起兴趣,因不懂建筑变迁的路径而难辨新旧异同,致使他们的评述难免支离破碎。
第四,欧美人读不懂中国文献。当然,近来出现了不少有特殊造诣能够熟读中文原文的域外学者,而稍前的学者往往是读不懂的。连建筑的历史渊源都搞不懂,建筑的研究也就无从做起。
第五,对欧美人来讲,到中国内地探险不是件易事。他们不知道内地有很多珍贵的历史遗物,这成了横在他们建筑研究面前的一大障碍。
由于以上的这些原因,欧美人有关中国建筑的记述都是些粗糙杜撰之物。举其中一例,大约四十年前英国人詹姆斯·弗格森(James Fergusson ) 所著《印度及东洋建筑史(History of Indian and Eastern Architecture )》中有如下一节:“中国无哲学,无文学,亦无艺术。建筑作为艺术毫无观赏价值,只不过是一种工业而已,极其低俗,极其不合理,如同儿戏。”中国无哲学无文学的说法完全是一种盲者不惧蛇式的荒谬认识。所谓建筑不合理,弗格森指的是屋顶轮廓由曲线构成,特别是指反翘度很大的房檐。按照欧美人的见解,建筑物的房顶应该都是直线型的,用了曲线就是不合理。这种见解完全是一种谬误。世上没有建筑物的屋顶一定要用直线型的道理。中国人眼里的欧美建筑也会是不合理的。总之,弗格森视本国建筑为合理,并以此为标准来衡量他国建筑,这和用本国的语法来约束他国语言从而判定他国语言是错误的做法是一样的。弗格森所说中国建筑如同儿戏,指的是这样一种现象:堂、塔房顶上装饰着一些带有滑稽趣味、像小玩具似的人形或动物,房檐上挂着风铎,微风习习,铃声叮叮,人们因此而心情愉悦。这又是他的偏见了,可见他完全不懂中国建筑所具有的趣味风格。弗格森的谬论不止于此,谩骂中国建筑的唾沫继而也溅到了日本,谓“日本建筑是取既低俗又不合理的中国建筑之糟粕,不值一论”,而对日本建筑不屑一顾。
再举一例, 十几年前英国建筑家弗雷彻尔(Banister Fletcher ) 写了一本《世界建筑史(A History of Archiecture )》,书的最后一章题为“非历史的样式”,内容包括了、印度、中国诸系的建筑,有关中国建筑的数页写得实在是支离破碎不成体统,此处不予引用。弗雷彻尔所谓的“非历史”实属偏见,这个问题留待其他机会讨论。但他又把中国建筑与南美的古代秘鲁、古代墨西哥等相提并论,视其为不可思议的灭绝建筑,此种提法实在是令人费解。古代墨西哥与古代秘鲁的建筑,其真相虽迄今尚未被阐明, 但实际上的确是灭绝了。除了那一点点东洋气氛中尚存的若干考古学趣味之外,我认为它们绝不具有伟大建筑的价值。而中国建筑从数千年前起便蓬勃发展,至今日仍雄踞世界一番为有5 亿之众的国民所用。这不正好说明弗雷彻尔的相提并论是出于偏见吗?